內部稽核之組織及運作

稽核室組織與配置

本公司稽核室設置稽核主管一人及一位稽核人員執行集團內部稽核業務、協助內控制度之建置、內控流程執行之監督與風險評估、年度內控自評作業之啟動與覆核評估、法令遵循之把關及因應管理目的執行之專案稽核等。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依照公司需要及法令規定進行配置,內稽人員之資格皆已符合法定之適任條件,並每年進行持續進修達到法令規定時數。

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經由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日常稽核業務執行於每季列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例行會議進行報告外,必要時得向董事長、總經理、董事及獨立董事報告。

內部稽核運作

公司訂有「內部稽核制度」規範內部稽核單位對於稽核業務之運作,稽核人員依據申報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每月例行的稽核業務,藉以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執行情形,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當月稽核報告結果須於次月底前呈報予各獨立董事審閱;另每季須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進行稽核業務報告,呈報當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與缺失結果,各項稽核缺失追蹤亦持續每季進行改善追蹤,追蹤結果將呈報予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2024年度稽核單位已如期完成上述各項業務溝通,2024年度依據「年度稽核計劃」應完成48 項查核計畫,其中包含國內外各子公司之稽核計畫執行。各計畫項目發生之查核缺失皆已完成追蹤改善,未有尚未改善之重大缺失情事。此外,稽核室每年第一季依規定發動執行集團各公司之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覆核公司各單位之自行檢查報告,提供董事長及董事會公司整體內控制度執行有效性之評估。有關各項法定之稽核業務申報事項如:年度內部稽核計劃、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於2024年度亦皆已依規定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完成各項申報事宜。

稽核業務流程

  1. 執行年度風險評估
  2. 制定年度稽核計畫
  3. 每月執行排定計畫
  4. 各稽核計畫寄發稽核通知
  5. 執行稽核
  6. 完成稽核報告與工作底稿
  7. 寄發稽核報告稽核缺失溝通
  8. 稽核報告次月底前呈報獨立董事
  9. 每季稽核 缺失追蹤
  10. 每季呈報審委會及董事會